危险化学品是法定检验商品,进出口商品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报检。如果存在不如实申报等伪瞒报行为,可能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必须申请性能鉴定,出口危险货物生产企业必须申请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违反规定的,可能被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
企业如果为了达到伪瞒报的目的,没有合格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可能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危险品指什么?
危险品是一种不规范的俗称,往往用来指代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
什么是危险化学品?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中的阐述:具有毒害、腐蚀、、燃烧、助燃等性质,对、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我国对危险化学品认定采用目录管理方式,即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其他相关核心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危险化学品目录,并适时调整。
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危险化学品目录》有2828个条目,其中有许多是有明确名称的化学品,如化氢、氢溴酸等,但*后一项是一类化学品,基本包括所有的易燃液体混合物,常见的如油漆、香蕉水、稀释剂等。
从事生产或经营《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2828种化学品的企业需要到应急管理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必须提供符合性声明、危险公示标签(如下图例)和安全数据单(SDS、MSDS、安全技术说明书)。
什么是危险货物?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中的阐述:具有、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按其主要危险类型将危险货物分为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或物质、氧化物质与有机化物、有毒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杂类危险物质九大类,各大类分为若干小类,并定期调整。
如何判定商品属于危险货物?
判定依据: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或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危险货物具有由四位数字组成的联合国编号,如UN3480,UN3077等。
通常情况下,危险货物必须使用带un标记的危险货物包装(如下图例)。
什么是危包证?
“危包证”是一种俗称,准确的讲是指《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假如“危险货物”是“猛虎”,“危险货物包装”就是“关老虎的笼子”。
“性能检验”就是通过试验检验“笼子(即包装)”结不结实?牢不牢固?能不能关得住“老虎”(危险货物)?能关什么样的老虎(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合格后,出具《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使用鉴定”就是检验企业选择的“笼子”(包装)是否适合这种“老虎”(危险货物)?装老虎(危险货物)的方法对不对?能不能确保长途运输安全?......使用鉴定合格出具《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危险货物的危险性远比“老虎”更凶猛、更复杂、危害更大,因而法律法规对危险货物包装都有较高的要求。联合国制定了《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海运、空运、铁路、公路等危险货物规则,以规范危险货物包装和安全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应当向产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出口危险货物的生产企业应当向产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
危险化学品及危险货物的进出口与运输、港口、监管、人员安全等问题息息相关,从企业合规经营和防范风险的角度,建议相关企业予以高度重视,特别是要对所生产经营的产品是否属于危险货物或者危险化学品,以及在生产、运输、进出口等环节需要符合什么样的监管要求等有清晰的认识,并建立相应的规范工作机制,以有效防范相关的违法风险和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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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邹工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 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发货人、代理报检企业或者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报检人员不如实提供进出口商品的真实情况,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证单,或者对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不予报检,逃避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
一、危险品标签相关法规标准
常见的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标签有关法规标准有: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GB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SN/T0370.1-2021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部分:总则
SN/T0370.2-2021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三部分:使用鉴定
《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UN TDG)
危险公示标签
1.格式
危险公示标签六要素:1)信号词;2)危险性说明;3)防范说明;4)象形图;5)产品标识符;6)生产商/供应商标识等。
2.尺寸
对于不同容量的容器或包装,标签尺寸
3.内容
内容应完整,中外文的内容需一致。
4.象形图颜色
象形图的颜色一般使用黑色图形符号和白色反差底色,边框为红色并足够宽,以便醒目。若货物不出口,仅在国内使用,主管部门可允许边框使用黑色。
5.纸张材料
所使用的印刷材料和胶粘材料应具有耐用性和防水性。
6.小容器与组合容器的要求
内容器包装面积不够大,不能把所要求的标签要素全部纳入时,可使用简化标签,应包含下列限度信息:
产品标识符、象形图、信号词、说明“请查看完整标签”、供应商识别信息(如名称和号码)。
按GHS有关要求,组合容器的内包装应张贴危险公示标签,外包装仅要求有联合国运输标记和标签;但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公示标签),危险化学品出口企业应特别关注上述要求的差。
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货物。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贡,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