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化妆品标签检验,请提供以下资料
(以下资料为电子版,在检验通过后需要提供盖企业公章的纸质版)
1. 原外文标签
2. 原外文标签翻译件(拉线图)
3. 加贴中文标签后的包装展开图片(jpg 格式,小于 600K)
4. 成分百分比配料表(配料按从多到少排列)
5. 标签上显示的经销商或代理商的营业执照
6.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局化妆品批件(扫描件)(口腔护理品及香皂除外)
A 当中文标签上经销商不是批件上的责任单位,需提供责任单位授权该经销商销售其产品和使用该批件的授权书
B 成分需与批文上的成分一致(若没有批文,成分表与原包装上印刷的成分一样)
7. 当中文标签中显示注册商标、品牌、总经销商或者总代理商等,应提供国外生产商授权书,即授权该总经销商或总代理商在中国大陆销售其产品和使用该商标的证明材料。(若标签上显示总经销商或总代理商,需要提供授权书,只是显示经销商或代理商则不用)
8. 包装上有标注获奖的信息货证需提供相关官方证明文件
9. 样品一个
10. 进口化妆品标签检验监管备案表(见附件)
我们合作的食品实验室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大多数化妆品检测项目取得CMA资质,可以承担进口化妆品及国内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
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