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舌尖安全”,推动行业升级
随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关注度的提升,食品接触材料(Food Contact Materials, FCM)的安全性成为监管重点。2024年9月6日,我国正式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7-2023),取代原有GB 4806.6-2016和GB 4806.7-2016标准,标志着我国食品接触材料管理迈入新阶段。本文将从标准背景、核心内容、对比及行业意义度解析这一新规。
一、什么是食品接触材料?
食品接触材料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金属、橡胶等材料及制品,例如餐具、包装袋、吸管等。其安全性直接影响食品质量,若有害物质迁移超标,可能引发健康风险。
新标准中,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被定义为“以树脂或塑料材料为原料,添加必要添加剂后加工成型的产品”,涵盖树脂、母料、塑料制品、淀粉基塑料等,并明确植物纤维制品需按添加剂新品种申请授权。
二、监管趋势:欧美严苛要求倒逼升级
范围内,欧盟、美国等对食品接触材料的管控尤为严格:
欧盟:以框架法规EC No1935/2004为核心,要求材料不得释放有害物质、不改变食品感官特性,并需符合迁移量限制。例如,欧盟对初级芳香胺(PAA)的检出限为0.002mg/kg,严于我国标准。
美国FDA:通过21 CFR法规、GRAS物质清单等管控,重点关注总迁移量、单体残留及特定化学物质(如双酚A)的安全性。
德国LFGB:除欧盟通用要求外,还需通过感官测试、重金属溶出等额外检测,尤其关注偶氮染料、甲醛等风险物质。
标准的趋严推动了我国标准的更新,GB 4806.7-2023的发布既是对接规则的必然选择,也是提升出口竞争力的关键举措。
三、GB 4806.7-2023的核心变化
新标准整合了原塑料树脂与制品的分项标准,新增多项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主要亮点如下:
1. 适用范围扩大
新增淀粉基塑料(淀粉含量≥40%)及未硫化热塑性弹性体材料。
明确植物纤维制品需按添加剂管理,目前仅咖啡渣在申请授权中。
2. 技术要求升级
新增检测项目:
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检出限0.01mg/kg(欧盟为0.002mg/kg),尤其需警惕偶氮染料、尼龙厨具等高风险产品189。
双酚A(BPA)限值:迁移限值从0.6mg/kg降至0.05mg/kg,并禁止用于婴幼儿产品。
优化检测方法:
淀粉基塑料总迁移量超标时增加三氯提取步骤,提升合格率。
脱色试验采用比色卡,结果更客观。
3. 简化标签标识
不再强制标注树脂复杂中文名称,仅需符合GB 4806.1通用要求(如标注“塑料PP”)。
4. 调整部分树脂要求
PC(聚碳酸酯):删除游离酚限量,聚焦双酚A管控。
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删除锑迁移检测,改由添加剂标准GB 9685管理。
四、标准实施的意义
提升消费者安全保障:通过严格限制有害物质迁移(如双酚A、芳香胺),降低慢性中毒、致癌等风险。
推动行业规范化:整合旧标准、明确原料清单及检测流程,减少企业合规成本。
助力出口贸易:与标准接轨(如欧盟PAA要求),避免技术性贸易壁垒。
促进环保材料应用:鼓励淀粉基塑料等可降解材料发展,响应“双碳”目标。
五、企业应对建议
原料与工艺审查:排查可能释放芳香胺的着色剂、偶氮类添加剂,优化配方。
检测认证升级:针对新增项目(如月桂内酰胺、衍生物)提前开展检测,确保符合限值。
标签调整:过渡期内建议沿用旧版树脂名称标注,待GB 4806.1修订后同步更新。
结语
GB 4806.7-2023的实施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里程碑,既体现了对消费者健康的重视,也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企业需紧跟标准动态,强化技术攻关,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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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部FCM实验室是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是GB4806.7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我们还能按日本厚生劳动省370公告和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法规做检测,并且我们出的报告得到日本和韩国口岸的认可,报告可以用于日本、韩国通关。有相关检测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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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用安全规范要求韩国食品卫生法第3章针对包括橡胶制品在内的器皿、容器和包装材料制定了有关的通用安全要求:
1、禁止含有或附有一些有毒、有害物质并可能对有害,或在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接触过程可能发生反应而影响健康的器皿、容器及包装物的销售、生产、进口、贮存、运输或贸易;
2、器皿、容器及包装物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其方法标准和限量标准执行,否则将不允许进行销售、生产、进口、
贮存、运输或贸易。
二、安全卫生指标
根据卫生法的授权,韩国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KFDA)部负责制定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规格指标要求(Specification,相当于安全卫生指标)并以公告的方式发布,相关的规格要求最后被纳入《韩国食品法典》中的“及容器包装的标准规格”章节中。《韩国食品法典》将食品接触橡胶制品定义为含有天然橡胶成分或合成橡胶成分高于50%的物质。根据法典的规定,涉及橡胶制品的安全卫生指标主要有三大类,一是通用卫生指标要求,二是产品中物质含量指标,三是产品中物质浸提限量指标。
(1)通用卫生指标要求
不可使用容易对包装内容物产生物理和化学污染的材料作为制造、容器及包装的材料;
在制造过程中,不可使用《食品卫生法》批准清单之外的颜料;
对于容器、包装生产制造时需要进行印刷的情况,印刷用墨水必须充分干燥,包装所用的合成树脂中的含量必须控制在2mg/dm2以下。且不可在包装与食品直接接触面进行印刷。
生产制造奶瓶(包括奶嘴)时,不可使用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i-n-buty-phthalate,DBP)及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enzyl-n-butyl-phthalate,BBP)
(2)食品接触橡胶产品中物质含量指标和物质浸提限量指标的要求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
法规体系分为三个层次
1、适用于所有食品接触材料的框架法规
欧盟的基本框架法规(EC)No 1935/2004
2、适用于某类材料的专项指令
塑料(EU No.10/2011)
陶瓷(84/500/EEC 及其修订指令2005/31/EC)
再生纤维素薄膜(93/10/EEC)
3、针对某些特定物质的单独法规
氯单体(78/142/EEC)
亚胺类(93/11/EEC)
衍生物(EC/1895/2005)
食品接触材料分类
按通行的分类方法,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按材质分为:橡胶制品、玻璃制品、陶瓷制品、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纸制品及木制品等。